柬埔寨:芒果加工厂违反环境法规排污致水体污染遭罚款
“食品厂向公共水源直接排放‘恶臭’废水遭查处”,2025年3月21日
柬埔寨一工厂因再次从厂区向公共水源排污而遭到公开谴责。
位于柬埔寨拜林省(Pailin)萨拉格劳县(Sala Krao)斯登卡奇乡(Stung Kach)奥林村(O’Lin)的仓新龙食品(柬埔寨)有限公司(音,Cangxinlong Food (Cambodia) Co., Ltd.)近日再次被发现将厂区液态废物排入公共水源,引发环境污染问题。柬埔寨环境部“环境清洁有效执行”工作组联合地方官员对该案展开调查,并对涉事企业采取法律制裁。
此次排污已对自然资源、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当地居民用水造成直接和间接的严重危害。
该企业此前已因污染问题被环境部采取法律措施,包括处以3000万瑞尔(约合5.5万人民币)的临时罚款。
此次系仓新龙食品(柬埔寨)有限公司第二次引发污染事件。
环境部依据《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对违规企业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 企业必须立即暂停向公共水源排放厂区液态废物;
2- 企业须因违规行为接受罚款;
3- 企业须对受污染区域进行环境清理并恢复原状;
4- 企业应根据专家实际测算,按照《环境与自然资源法》相关规定对造成的环境损害及公共卫生影响做出赔偿;
5- 企业必须恢复受污染的奥利尔(Oor Leel)水系和斯登库伊(Stung Kuy)水系至更好的状态;
6- 若企业拒不执行上述决定,环境部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资源中心注:根据柬埔寨商务部企业注册网站信息,该企业由中国商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