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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回答

2018年12月11日

作者:
企業責任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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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责任通讯 - 第29期,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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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我们的季刊《企业法律责任通讯》。该通讯每个季度都聚焦一个特定的主题,跟踪企业法律责任领域的最新发展。...

本期聚焦: 工商企业与人权零草案

2018年7月,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与人权的关系问题不限成员名额政府间工作组(以下简称“政府间工作组”)公布了首部有关工商企业与人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政府间工作组第四届会议于2018年10月举行。...

政府间工作组框架内提出的主要关切

一些批评者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确立公司的直接义务以及公司和个人的刑事责任(零草案只确立了国家的直接义务),并且适用于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零草案仅适用于跨国企业)。很多利益攸关方强调需要明确受害者的定义及其权利;鉴于人权捍卫者在企业问责和在冲突地区及被占领区保护受害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还呼吁在文书中加入有效保护人权捍卫者(包括女性人权捍卫者)的条款。另一项重要的要求是加强预防性和强制性的人权尽责,改善申诉机制及其执行效果以确保企业侵害人权行为的受害者能获得有效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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