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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16年2月6日

作者:
丁国锋、马超,法制网 ,
作者:
丁国锋、马超,法制网 ,
作者:
丁國鋒、馬超,法製網

昆山“8.2”特大爆炸事故14人被判刑, 含爆炸公司3名老总和11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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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8·2”特大爆炸事故…集中宣判,爆炸公司中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主管和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等11名官员共计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7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4年8月2日…位于江苏省昆山市经济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在4号厂房进行抛光作业时,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逾3.5亿元。

    法院认为,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违法违规进行厂房设计与生产工艺布局,违规进行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车间铝粉尘集聚严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安全生产主管吴升宪分别 在中荣4号厂房除尘系统、生产工艺和布局及安全防护等事项上违反国家规定,严重不负责任,引发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此3名被告人均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科科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11人,对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未认真履行落实、监督等职责,致使中荣公司爆炸的事故隐患长期未被发现和排除,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此11名被告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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