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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2025年9月22日

作者:
陈安禹、范越、王杜予、成超涵、史湘莹、赵翔、程琛,北京市海淀区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报告:可再生能源护栏原则 ⸺ 能源、自然、社会和谐共生

执行摘要

(……)本报告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回顾了风电和光伏在原材料开采与加工、设备制造与生产、电站开发建设与运营以及项目退役与设备回收这四个阶段产生的生态和社会影响,并梳理了国内 外政策制定者和多边开发银行在供应链管理、项目 审批、项目退役与回收方面的实践。综合目前已有的 科学进展和监管的未来趋势,提出实现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护栏原则,以帮助可再生能源企业应 对不断变化的监管趋势,采取负责任的设备生产和项目开发实践(……)

(……)可再生能源生命周期中每个阶段都可能以正面或负面的方式 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社会反响,而影响的因素和程度根据技术类型、选址位置以及建设、运营、退役和回收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政策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本报告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护栏原 则”。该原则旨在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 积极关注并减少生态和社会影响,实现气候、生态、 社会效益的多赢。

护栏原则包含以下五点核心内容:

  1. 确保可再生能源开发对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海域等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避免或减小对自然的影响,并将生物多样性 友好的理念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采取积极措施实现生物多样性净增益;
  3. 建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社区参与机制,关注和尊重本地社区的宗教信仰、文化习俗等人文传统;
  4. 提高对可再生能源上游供应链的负责任管理,避免和减小原材料开发的生物多样性和社会影响;
  5. 制定项目退役的生物多样性和社会保障规 则,开展生态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