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富士康女工因向工會投訴被公司開除,提請勞動仲裁被判敗訴
摘要
日期: 2 四月 2025
地點: 中國
企業
Foxconn (part of Hon Hai)受影響的
受影響的總人數: 1
工人: ( 數字未知 - 地點未知 , 科技:電子、網際網路與電信服務提供商 , Women )議題
Dismissal , 仲裁 , 剝奪言論自由回應
Response sought: 否
資訊來源: News outlet
《一個富士康女工為何輸掉勞動仲裁?》眼望北方 2025年4月2日
2024年1月30日,在富士康工作六年半之久的普工唐珍芳因連續多日在工會投訴而被公司以曠工為由開除。
唐珍芳於2017年7月24日入職 「三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為富士康生產線上的一名普工。2023年12月26日,第三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據唐珍芳說,富士康普通員工每三年晉升並漲薪一次,自己現在是「員2」,基本工資是「2950」,2024年自己應該晉升「員3」,按道理,工資要漲「50-500」不等。
2024年1月10日下午,正在上班的唐珍芳被課長口頭通知2023年的績效考評為「丙」。這意味著唐珍芳不僅沒有年終獎,而且拿不到正常底薪,最嚴重的後果是三年不能晉升,加薪遭遇歧視。
1月22日起,跟線長報備後,唐珍芳連續多日在富士康工會投訴維權。工會當天組織了協調會,回應了訴求,但是結果跟車間的意見基本一致。唐珍芳對調解的結果並不滿意,於是連續幾天在工會要求解決此問題。
1月29日,是唐珍芳在工會維權的第7天,富士康工會再次宣讀了調解結果,並宣布唐珍芳因為曠工被公司開除。
富士康提出曠工三天開除作為公司規章制度已經給唐珍芳培訓過了,並出示了有唐珍芳簽字的「員工紀律宣講簽到表」。可是簽到表上的字跡明顯不是唐珍芳的,鑑定結果也顯示簽名是假的!
⋯⋯規章制度並沒有明確規定上班期間請假去工會就是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