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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秘魯投資最終報告
[此中文翻譯由企業責任資源中心提供]
報告包括(1)在秘魯運營的中國公司產生的人權影響,(2)秘魯沒有履行保護人權和社區權利的義務,(3)秘魯沒有遊說中國政府要求受其管轄的中國公司在海外履行尊重經濟、社會、文化和環境權利的義務。 [提及首鋼、中鋁(Chinalco)特羅莫克銅礦項目(Toromocho)、拉斯邦巴斯銅礦項目和白河銅礦項目(Río Blan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