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沙灣-色諾經濟特區的居民因補償問題與開發商和政府陷入衝突
“誰將從老撾首個經濟特區受益?”, 2019年10月25日
2003年,老撾政府成立了沙灣-色諾經濟特區,目的是推動經濟發展,並將其打造成未來規劃的範本。但多年後的今天,作為老撾的首個經濟特區,沙灣-色諾仍未完工,所在地區的原居民因補償問題與開發商和政府陷入衝突…
… 特區目前入駐了近70家企業,主要來自中國、泰國、馬來西亞、日本、韓國、加拿大、荷蘭、法國。
過去20年間,老撾政府共授權外國投資者建立了14個經濟特區。作為“一帶一路”倡議的一部分,160家中國企業已向這些特區投資了15億美元,佔總投資額的23%...
… 雖然特區成立於16年前,但土地和財產補償問題至今仍未解決。
“我還沒得到任何補償,”她[退休政府官員阿萬(化名)]說。 “企業和國家政府官員來過很多次,但都沒有具體說是以金錢、還是土地的形式補償我們。如果補償的土地或金錢達不到我們現在的地價,我們就拒絕搬遷。”
有10戶人家決心留下來尋求合理賠償,阿萬家是其中之一…
當地人世世代代都生活在這裡,他們在這裡務農,採集蘑菇、藥材、竹筍等山貨。 2003年經濟特區開工建設前,D區的土地曾被列為森林保護區。
2015年,《萬象時報》援引老撾國家經濟特區委員會官員漢特·羅卡朋的話稱:“D區內的土地屬於保護性林區,是村民侵占了保護區,所以不會有賠償。”
社區成員非常憤怒,他們認為土地重新分類只是國家和項目開發商驅逐他們的藉口,目的是為了降低項目成本。
政府並未向民眾提供獲取信息的有效渠道,也沒有就發展項目徵求民眾意見。公開信息僅限於項目的積極方面,負面的環境和社會影響往往避而不談。
更糟糕的事,許多發展項目都在居民事先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啟動了。項目是國家開發的,民眾沒辦法只能接受。
… 2006年以來,政府明確提出“把土地變成資本”的構想…
但大規模土地出讓的擴張也帶來了沉重的社會和環境代價,民眾失去土地和生計,卻得到很少的補償,甚至根本得不到補償…
由於法律和政策措辭模糊,以及民眾缺乏確認其所有權和相關權利的文件,老撾的土地所有權缺乏保障。與此同時,民眾也無法獲得相關的法律信息…
除了土地損失和補償的問題之外,沙灣-色諾經濟特區還給當地居民帶來了一些社會問題,包括低工資糾紛,以及毒品、犯罪和色情業猖獗…
… 保護地方民眾的法律就像沒牙的老虎,只是看起來不錯,實施和執行工作往往要么不透明,要么不到位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老撾公益律師說:“老撾與經濟特區開發相關的法律存在很大漏洞,尤其是在實施方面…保護公民權利的法律在原則和執法上都非常薄弱…”
此外,經濟特區的發展缺乏全面的環境和社會影響評估,沙灣-色諾經濟特區甚至連評估都沒有…
如果沒有實質性的公眾參與以及適當的法律和執法行動來保護公民權利,經濟特區非但不能為當地民眾創造機會,還可能加深老撾國內的不平等。
[文章提及澳門傳奇開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