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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撾:村民拒絕中國岩土爆破公司提出的搬遷補償,稱補償金額過低
[此翻譯由企業責任資源中心提供]
“被要求搬遷的村民拒絕接受補償方案,稱補償金額太低”,2020年3月11日
有消息稱,因一家中國岩土爆破公司的作業被要求搬遷的老撾村民拒絕搬出原住地,並表示搬遷補償遠低於當初承諾的金額。
村民稱,萬象省Hin Heup地區Naheung村的十戶家庭最初被告知,如果他們搬離爆破區和公司運輸道路的鄰近區域,每戶會得到2.5億基普(約合28237美元)的搬遷補償。
但由地方當局經手的補償款縮水到8000萬基普(約合9036美元)……目前十戶家庭中僅有一戶接受了低額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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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RFA)試著聯繫這家出售建築用碎石中國公司,請它對此作出回复……但沒有成功。
老撾經常因侵占土地問題受到批評。政府當局佔用民眾的土地,用於開發項目,但又不向財產和生計受到影響的民眾支付合理的補償。
維權組織表示,非法佔用土地違反基本人權,侵占土地是造成老撾及其東南亞鄰國社會關係緊張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