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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抗議當局帶走林祖戀烏坎村9人遭控多罪判犯2至10年
廣東陸豐烏坎村9名村民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妨害公務,故意傳播虛假信息,在廣東海豐縣人民法院,昨天一審宣判,根據網站資料,各 人被判2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烏坎村原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6月中被人從家中帶走,9月因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囚3年1個月,村民不滿當局做法,在村內 舉行持續85天遊行示威,9名村民被捕,遭控多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