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诉讼
睿日光电行政诉讼(涉程序违法和贿赂)
Sources
睿日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在云林县口湖乡谢厝村兴建大型供太阳能使用的变电站,却未妥善与当地村民沟通,直到2023年进场施工,当地村民始知悉此开发项目。当地村民因而组织自救会抗议、阻挡施工,并于兴建场址外设置守护站轮班监视。当地村民并多次前往县政府、县议会、立法院陈情,云林县长张丽善多次声称厂商欺骗地方政府,且违反地方政府规定。
2023年、2024年,谢厝村的村民们分别向云林县政府、经济部提起行政诉讼,主张睿日光电公司在村落中兴建大型变电站,其未依法办理说明会,导致当地居民对此毫不知情,且[该公司]未正确填载申请资料,而有违法,惟云林县政府和经济部于诉讼程序均一概否认程序违法。
经济部作为被告的诉讼,地方法院认为村民对于变电站不具有原告适格(standing),原告已于今年四月提起上诉。
云林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仍在地方法院审理中。
此外,睿日公司随后于2024年遭到检察官查获为了取得光电案场与变电站的许可而贿赂云林县议长黄凯,且云林县建设处长李俊兴也承认外洩审查中资料。云林县议长黄凯已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新台币1480万,惟云林县建设处长李俊兴遭调职为代理税务局长后,又于2025年升职为现任云林县税务局长。
社区希望停止该项目,并拒绝任何经济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