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專家評論一例勞權訴訟案中反映的工作壓力與工人精神健康問題
"一場差不多註定失敗的官司:工作與精神健康"
這案件涉及一個剛滿16歲不久的女孩子,[...]因疫情停學的初中生,從湖南家鄉到廣州,進入母親工作的製造空調工廠工作,工作不到三個月,在工廠的宿舍跳樓自殺而受傷。[...] 這當中還有另一個年青的女職工,也是在宿舍跳樓而亡。
工廠是一間中資著名的空調跨國企業,[...]公司實行強捍管制的管理模式,而且從女孩入職的9-11月這三個月期間,加班很厲害,每天工作10-12小時。公司辯稱,公司是進行「綜合計時工作制」,即一段時間可以超過正常工時,而另一段時間就減少工作時間。這是經地方政府批准。
案件初審,控方指出長工時、流水式工作的沉悶及強捍管理,控方稱工作時收手機及管理層斥責工人,對一個16歲的少女,第一次離開家鄉,出外打工,這一切都會損害年輕工人的精神健康。
[該案]反應了內地法庭如何處理工作壓力和精神損害或疾病的關係。
[...]內地沒有[...]認可專業人士作評估,也沒有一個認可的法律程序作這樣的評估,[…]從法庭的初審判詞,法庭根本沒有從工作和精神健康這角度思考女工自殺的問題。法官還用一個成年人的角度,看一個青少年的狀況。法官[...]說:
原告已經年滿16周歲,…… 有足夠的能力面對生活或工作中的困難和挫折,也有能力對跳樓造成的損害作出準確的判斷,……應對自己跳樓產生的後果承擔責任。[(2021) 粵0115民初21211號,頁6-7]
「精神健康」或內地稱「心理健康」在中國職業損害及疾病的法律都有提及,但是如何落實在具體法庭判決的考量中,如何建立一套專業而被認可的考量機制,則還有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