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社會責任與NGO 參與--以緬甸萊比塘銅礦項目為例
…本研究以緬甸為目標國、萊比塘銅礦項目為案例,從宏觀上對緬甸的製度環境進行梳理,分析中國對緬投資的特點和影響;也從微觀上,詳細闡述萊比塘銅礦項目複雜的歷史背景和利益相關者關係,並總結企業面臨的挑戰、教訓和實踐經驗,以探索中國NGO的工作空間,也為中國的企業、政府、學者等主體在推動海外投資相關工作提供參考。
…萊比塘銅礦項目…在投資時正值緬甸政治變革,導致企業面臨的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又因項目本身複雜的歷史背景和社會環境影響,引起了廣泛利益相關者的關注和參與。東道國政府在矛盾激發的過程中既是監管者也是投資合作方,其尚未完善的治理框架和能力加劇了矛盾的嚴重性。同時,公民社會…在社會管制放鬆的情況下,獲得發聲和參與的機會,擴大社會各界對項目的關注和監督。而村民作為受直接影響的主體…懷有不同的利益訴求,這些訴求呈現動態性、不穩定甚至彼此衝突的特點,增加了企業應對的難度。
“遵守東道國的法律法規”這條準則已經難以應對複雜的外部環境和利益相關者網絡。 …從萊比塘銅礦項目的教訓和經驗來看,中國企業在缺乏社會和環境問題的自我預防和應對機制時,如果能夠在投資前期納入第三方主體(如NGO、諮詢公司),開展社會和環境影響評估,遵循自主、事先和知情同意的原則進行社區諮商,動態地評估和監測利益相關方的訴求和態度,建立有效的申訴機制,將有助於企業防範社會和環境風險,樹立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國際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