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渣土受納場運營方另有蹊蹺:綠威物業收75萬將項目轉予他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獨家從綠威物業公司獲得了一份協議文件,文件顯示,綠威物業同深圳市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就紅坳餘泥渣土受納場市場化運營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綠威物業一次性收取75萬元合作管理費,受納場的運營管理轉讓給益相龍…雙方還約定,項目的盈虧由益相龍公司承擔。兩方還對安全事故做了約定,“在經營活動中,如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指益相龍)承擔…
律師徐西華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中標項目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轉讓的…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如果是工程項目的話,是不允許轉包的。因為工程項目會牽涉到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對中標人的資金實力、管理能力也有高要求,招標條件一般很苛刻。”徐西華表示。
記者多次聯繫益相龍公司,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