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緬甸新法允許外國安保公司為外資項目提供服務,對人權影響仍不明朗
[翻譯由企業責任資源中心提供]
《問與答:解讀緬甸私人安保服務法》,2025年5月6日
2025年2月,緬甸軍政府(即國家管理委員會)頒布了《私人安保服務法》(Private Security Service Law)。
為了深入了解該法律,《緬甸前線》(Frontier)旗下的《緬甸發生什麼》(What's Happening in Myanmar) 時事播客采訪了維姬·鮑曼(Vicky Bowman)。她曾任英國駐緬甸大使,現為「緬甸負責任商業中心」 (Myanmar Centre for Responsible Business) 主任。該中心於2022年發布了一份關於私人安保公司的基準研究報告,研究材料來自政變前收集的數據。
「我們從2019年開始開展相關研究,發現問題主要集中在保安人員的勞動權益上。他們工資過低、兩班倒、沒有安保裝備,連廁所和飲用水都無法保障…」
「我們關注的另一個問題是閉路電視(CCTV)系統。…閉路電視既有助益也有風險,因為它們記錄下了侵犯人權的行為。比如在土瓦 (Dawei),有一段著名的影片顯示一名騎單車的人被士兵開槍射殺。但同時,這些閉路電視也被安全部隊用來追蹤參與示威或是被通緝的人。」
「我認為真正促使該法律出台的,是涉及若開邦皎漂深水港項目 (Kyaukphyu Deep Sea Port project ) 的中資公司,以及在皎漂的現有油氣管道和終端項目。」
「所以我們現在有了這部法律,而且條文寫得還算嚴謹…私人安保公司必須注冊並接受監管。他們必須為保安人員提供培訓,並向許可機構提供保安人員的信息。」
「該法律未來的運作情況仍不確定。…例如關於武力使用培訓、性別暴力相關培訓等方面,目前缺乏具體細節,但這並不妨礙未來在制定培訓課程和操作指南時補充進去。這也意味著法律具有一定的開放性和發展空間。」
「我認為最大的風險其實早在該法出台前就已存在……而在新法中也獲得明文規定,就是私人安保公司有義務協助維持公安。…在緬甸,這一點尤為敏感,因為軍政府(SAC)所界定的『犯罪』范圍遠遠寬於其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