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北本水力發電廠
2017年,老撾政府批准了一項備受爭議的大壩建設項目,該項目將導致數千人流離失所,並對湄公河流域的生態系統造成影響。
北本水力發電計畫(Pak Beng)計畫在湄公河下游的干流上建造第一座水壩,其中大部分位於寮國境內。該水壩的裝置容量為912兆瓦,選址距離老撾北本鎮北部約14公里,距離泰國邊境約92公里。
儘管該計畫早在2007年就被提出,但直到2017年2月才獲得老撾政府批准。然而,由於其可能帶來的本地及跨境影響,該計畫引發了極大的爭議。根據官方的《社會影響評估報告》顯示,老撾北部烏多姆賽省(Oudomxay)、沙耶布里省(Xayabury)和博膠省(Bokeo)的26個村莊將直接受到該計畫的影響,共有923個家庭、4,726人需要搬遷。國際河流組織(International Rivers)對該計畫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進行了獨立審查,並指出該報告對魚類族群的影響分析不充分,對老撾和泰國的社會影響評估也非常有限。
湄公河委員會(Mekong River Commission)建議進一步研究對「肯帕岱礁」(Keng Pha Dai )的影響。該礁石被公認為「劃定泰國與寮國國界的自然地標」。此外,委員會也建議改善沉積物管理的措施。沉積物是造成湄公河大壩的主要環境問題的原因之一,因為沉積物形態的變化可能對下游生態系統,尤其是位於越南的三角洲地區的環境,產生重大影響。
也有人批評說,老撾幾乎無法從該計畫中獲利。本計畫由與中國相關的大唐(老撾)北本水力發電有限公司(Datang (Lao) Pak Beng Hydropower Co., Ltd)、泰國國家發電公司(EGCO集團,隸屬於泰國電力局)及老撾電力公司(EDL)共同開發。所發電量的 90% 擬出售給泰國。
此外,該項目在法律層面也遭到質疑。 2017年6月8日,代表湄公河沿岸一些泰國社區的拉清孔團體(Rak Chiang Khong Group),向泰國的兩家機構——水資源部和國家湄公河委員會提起訴訟,指控政府在批准該項目前,未按照規定進行「通知、事先諮詢和協議程序」(PNPCA)。雖然案件在初審法院被駁回,但泰國最高行政法院於2017年11月同意受理上訴。
近年來,老撾政府在水力發電項目上投入了大量資金,希望透過出口電力成為“亞洲蓄電池”,並將電力出口作為其主要收入來源之一。根據老撾通訊社報道,截至2017年,老撾已有46座水力發電廠投入運營,另有54座正在規劃或興建中。其中包括因社會和環境影響而備受爭議的沙耶武里大壩(Xayaburi)、東薩宏大壩(Don Sahong )和南屯2號大壩(Nam Theun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