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第二天:有關企業尊重人權責任的公開對話迴避了與落實相關的問題
在開幕的全會上,聯合利華(Unilever)和雀巢公司(Nestle)被評為最佳示範。正如國際工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的Sharan Burrow所言:「我們需要復制聯合利華總裁Paul Polmans的世界」,指出該總裁一直堅定地支持人權。雀巢總裁Paul Bulcke亦擁有同一信念及特別提到對話的重要性:「一個經濟體或行業如要成功,它一定要正面地跟社會聯繫…當我們因某做法遭到批評時,需要動身與利益攸關者扣連。」這種對投入性及對話的開放態度在整天的會議上反映出來。
但這種態度在參加論壇的大企業中又是否主流? Mo Ibrahim正確地指出了論壇缺乏中小型企業的聲音。雖然要雀巢公司及聯合利華把人權政策整合於其廣泛的供應鏈上有一定難度,但我們不可因此忽視國營企業及中小企以免他們成為漏網之魚。不論企業的規模或影響力有多大,透明度都是披露企業行為的關鍵。
國際工會聯合會(ITUC)的Sharan Burrow是這天會議上把現實情形帶到討論環節的其中一名與會者(全文見此處 )。她提醒與會者大部分工人正面對「令人不安的工作條件及在卑微的工資上掙扎求存;他們甚至不能以工資有尊嚴地過活或養家。」在一個讓人深刻的交流中,Sharan也斷然地拒絕卡塔爾代表的介入,她指出卡法拉系統實際上是現代奴役,同時邀請該名代表在議題上作認真對話。
下午一節繼續有令人鼓舞的企業與公民社會之間的協作。淡水河谷公司(Vale)及人權監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講述了它們在莫三比克與當地社區在重置問題上的合作經驗;印地紡集團(Inditex)與IndustriALL工會闡述了其共同創立的全球框架同意書(Global Framework Agreement)以應對土耳其主要的勞工權益;雀巢公司丶帝國化學工業公司(ICI)及樂施會則談及他們一起打擊童工的理念和支持西非女性權益的經驗。正如企業與人權資源中心的Phil Bloomer所言,每一個跨領域合作的例子都意味著各方一致的共識。這些公開對話都是會議所樂見的,但同時也要確保將來會有更多類似的實際合作。
我們不能只把商業社群片面地看成一個整體,而要識別出獨特的方法以把他們帶到對話中。縱然《聯合國指導原則》平等地適用於所有企業上(中小型企業丶國營/私有企業丶國內/跨國企業),但是我們需要幫助這些企業識別他們的責任以及履行責任。正如聯合國企業與人權工作組的Michael Addo道:「我們已經說了很多,現在是時候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