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新指引進一步規範綠色金融發展
“銀保監會提出政策要求,進一步引導規範發展——綠色金融按下‘加速鍵’”,2022年6月10日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適用範圍涵蓋了不同性質、類型和規模的金融機構,從組織管理、政策制度建設、能力建設、投融資流程管理、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指導性、原則性的政策要求,旨在更好引導銀行業保險業發展綠色金融。
[...]《指引》明確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首次提出銀行保險機構要關注環境、社會和治理(ESG)風險,最終實現碳中和。
提升政策有效性
早在2012年,原銀監會曾發布《綠色信貸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至少每兩年開展一次綠色信貸的全面評估工作。之後發布的《綠色融資統計製度》和《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級指標》等從定量和定性的維度對綠色信貸細化了相關要求。
[...]新[...]《指引》[...]進一步拓寬了政策覆蓋面。 [,,,] 具體包括[...]:一是適用對象覆蓋面從銀行拓展到各類銀行保險機構,二是業務活動覆蓋面從信貸活動拓寬到各類綠色金融業務,三是覆蓋風險類別在環境、社會風險基礎上進一步拓展納入治理風險,四是風險的關注點也進一步拓展。
[...]《指引》也與其他部門近期出台的相關文件形成呼應。 5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於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6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其中,“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金融體系”被作為“十四五”時期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保障措施之一。
開展全流程ESG監管
此次《指引》亮點之一是對風險覆蓋的升級。 《指引》中,覆蓋風險類別在環境、社會風險基礎上,納入了治理風險。 [...]《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不僅要對客戶本身的ESG風險進行評估,還需要重點關注客戶的上下游承包商、供應商的ESG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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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產品和服務
《指引》[...]進一步明確了監管的底線。 [...]《指引》還提到,在銀行保險機構自評估的基礎上,採取適當方式評估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成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將評估結果作為銀行保險機構監管評級、機構准入、業務准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