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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2023年5月31日

權利之路: 新「中間走廊」的環境和人權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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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由於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及相應的國際制裁,東亞和歐洲之間的貿易大動脈發生了重大變化。隨著橫跨俄羅斯的北部走廊受到嚴格限制,連接中亞、南高加索和東歐的「中間走廊」得以迅速擴張。從布魯塞爾到北京,計劃中或已公佈的對港口、公路和鐵路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規模推進。

建設新的基礎設施和貿易路線可能創造就業機會,提高工人和社區的生活質量,同時還可以推動經濟制裁,加快戰爭結束的進程。然而,投資質量和商業模式的優劣,將決定這些大規模的投資是通過提供體面的工作和對社區的尊重來獲得公眾的支持;還是因剝削當地工人、無視社區和損害環境而導致運轉失靈。

希望在東歐和中亞(EECA)「中間走廊」地區提供基礎設施服務的投資者、銀行和公司,可以從現有和已完成的項目中汲取經驗。本簡報通過研究中國、歐洲和中東現有投資項目中侵犯人權行為的規模和範圍,總結其中的一些教訓,並提出亟待採取的主要措施,確保在提供基礎設施服務的過程中,共建共享繁榮和穩定的投資環境,並且避免侵犯人權和環境權利所帶來的日益增長的企業監管、法律和聲譽等方面的風險。

我們分析了過去8年間在東歐和中亞地區28個基礎設施開發項目中發生的38項侵犯人權和環境權利的指控(中亞11項,南高加索7項,東歐10項)。這些指控涉及136個權利問題,包括對環境(25例,18%)、社區(41例,30%)、人權捍衛者和公民社會(13例,10%)的影響,與勞工權利和工人有關的問題(27例,20%)以及治理和透明度問題(30例,22%)。

本簡報主要關注已完成、正在進行和計劃中的具有實際或潛在風險的基礎設施項目。中資公司參與了28個項目中的20個(7個項目在中亞,7個項目在南高加索,5個項目在東歐,包括俄羅斯),佔大多數(71%)。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ADB)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是最大的投資者之二,分別參與了6個項目(亞洲開發銀行是否參與另一鐵路項目仍在討論中),其次是歐洲投資銀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EIB)和中國進出口銀行(Export-Import Bank of China, China Exim Bank)分別參與了5個項目,伊斯蘭開發銀行(Islamic Development Bank)參與了4個項目,歐亞開發銀行(Eurasian Development Bank)參與了2個項目。本簡報將簡述對投資者和公司的建議,以確保在其項目開發過程中杜絕侵犯人權和環境權利的行為。

指控數據

過去八年在東亞和歐洲的人權和環境指控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