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芒果加工廠違反環境法規排水致水體污染遭罰款
“食品廠直接向公共水源排放‘惡臭’廢水遭查處”,2025年3月21日
柬埔寨一工廠因再次從廠區向公共水源排污而遭到公開譴責。
位於柬埔寨拜林省(Pailin)薩拉格勞縣(Sala Krao)斯登卡奇鄉(Stung Kach)奧林村(O’Lin)的倉新龍食品(柬埔寨)有限公司(音,Cangxinlong Food (Cambodia) Co., Ltd.)近日再次被發現將廠區液態排放到公共水源,引發環境廢物問題。柬埔寨環境部「環境清潔有效執行」工作小組聯合地方官員對此案展開調查,並對涉事企業採取法律制裁。
此次排污已對自然資源、水生生物多樣性及當地居民用水造成直接和間接的嚴重危害。
該企業先前已因污染問題被環境部採取法律措施,包括處以3,000萬瑞爾(約5.5萬人民幣)的臨時罰款。
這次系倉新龍食品(柬埔寨)有限公司第二次引發污染事件。
環境部依據《環境與自然資源法》對違規企業採取以下緊急措施:
1- 企業必須立即暫停向公共水源排放廠區液態廢棄物;
2- 企業須因違規行為接受罰款;
3- 企業須對受污染區域進行環境清理並恢復原狀;
4- 企業應依專家實際測算,依《環境與自然資源法》相關規定對造成的環境損害及公共衛生影響做出賠償;
5- 企業必須恢復受污染的奧利爾(Oor Leel)水系和斯登庫伊(Stung Kuy)水係至更好的狀態;
6- 若企業拒絕執行上述決定,環境部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資源中心註:根據柬埔寨商務部企業註冊網站訊息,該企業由中國商人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