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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工作組發表《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之性別層面報告
這份報告有其餘五個聯合國語言的版本 。
人權與跨國公司和其他工商企業問題工作組在依照人權理事會第17/4 號和第35/7 號決議提交的這份報告中,突出強調了商業活動對婦女和女童不成比例的差異化影響,擬訂了「《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性別平等框架」,並針對31 項指導原則的每一項提出了具體的性別問題指導。無論國家還是工商企業, 在執行《指導原則》時都應考慮本報告及其附件所載的“性別平等框架和性別問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