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usesaffiliationarrow-downarrow-leftarrow-rightarrow-upattack-typeburgerchevron-downchevron-leftchevron-rightchevron-upClock iconclosedeletedevelopment-povertydiscriminationdollardownloademailenvironmentexternal-linkfacebookfiltergenderglobegroupshealthC4067174-3DD9-4B9E-AD64-284FDAAE6338@1xinformation-outlineinformationinstagraminvestment-trade-globalisationissueslabourlanguagesShapeCombined Shapeline, chart, up, arrow, graphLinkedInlocationmap-pinminusnewsorganisationotheroverviewpluspreviewArtboard 185profilerefreshIconnewssearchsecurityPathStock downStock steadyStock uptagticktooltiptwitteruniversalityweb

هذه الصفحة غير متوفرة باللغة العربية وهي معروضة باللغة Simplified Chinese

المقال

9 مارس 2022

الكاتب:
梁晓晖

欧盟“企业可持续尽责指令”提案解释性备忘录(全文翻译)

欧盟“企业可持续尽责指令”提案之解释性备忘录(全文翻译)

译者按:

2022年2月23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题为“企业可持续尽责和修订欧盟2019/1937号指令”的指令提案。在指令条款之前,提案文件也包含一个详细的“解释性备忘录”(Explanatory Memorandum),说明了该提案的来龙去脉,包括立法背景、法律依据,以及利益相关方磋商和影响评价的过程与结果等,是理解和评价这个法律的最好参考。因此,在前期全文翻译指令条款的基础上,我们这里奉上这一解释性备忘录的全文翻译,供关注这一立法及其所代表的负责任商业行为全球趋势的各界朋友学习和指正。

本文件由于一(南开大学法学院法硕研究生)、单广瑞(南开大学法学院本科生)、郭思江(南开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和傅兰珂(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翻译,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教授和梁晓晖博士校译。

  1. 提案背景

提案的理由和目标

企业在各个经济领域的行为是欧盟向气候中和与绿色经济转型并符合欧洲绿色协议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包括其与人权和环境相关的目标。[...]

欧盟公司在复杂的环境中运营,尤其是大型公司,依赖于全球价值链。鉴于其在欧盟和第三国的供应商数量众多以及价值链的整体复杂性,欧盟公司(包括大型公司)在识别和减轻其价值链中与尊重人权或环境相关的风险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如果更多公司落实尽责,从而获得更多关于人权和环境不利影响的数据,识别价值链中的这些不利影响将变得更加容易。

[...]

使用现有的商业行为责任国际自愿标准,越来越多的欧盟公司将价值链尽责作为一种工具来识别其价值链中的风险并建立对价值链突然变化的应变能力,但公司在考虑对其活动使用价值链尽责时也可能面临困难。这些困难可能来自于,例如,公司尽责义务相关的法律确定性缺失、价值链复杂性、市场压力、信息不足和成本。因此,尽责的效益在欧洲公司和经济部门中并不普遍。

[...]

自愿行动似乎并未导致各经济部门的大规模改善,因此,欧盟内部和外部都观察到欧盟生产和消费的负面外部效应。某些欧盟公司与负面人权和环境影响有关,包括在其价值链中。不利影响尤其包括人权问题,例如强迫劳动、童工、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不足、剥削工人,以及环境影响,例如温室气体排放、污染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

过去几年,成员国新兴的企业尽责法律框架反映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公司努力在其价值链中实施尽责,并促进尊重人权、儿童权利和环境的商业行为的希望。另一方面,它们也带来了破坏法律确定性和单一市场中公司的公平竞争环境的碎片化和风险。

欧盟关于公司尽责的立法将促进对人权和环境保护的尊重,为欧盟内的公司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并避免成员国各自为政造成的分裂。根据类似的营业额标准,它还将包括在欧盟市场运营的第三国公司。

在此背景下,该指令将制定一个横向框架,通过识别、预防、减轻和说明对人权和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在单一市场经营的企业在其自身运营中以及通过其价值链对尊重人权和环境做出贡献,并为此制定适当的治理、管理系统和措施。

特别是,该指令将:

(1)改进公司治理实践,以更好地将人权和环境风险与影响的风险管理和减轻流程(包括源自价值链的风险和影响)纳入公司战略;

(2)避免单一市场中尽责要求的碎片化,并在预期行为和责任方面为企业和利益相关方创造法律确定性;

(3)加强对企业不利影响的责问责,并确保企业在现有和拟议的欧盟负责任商业行为倡议下的义务一致性;

(4)改善受到企业行为对人权和环境不利影响的人获得补救的机会;

(5)作为聚焦业务流程的横向工具,也适用于价值链,本指令将补充其他现行或拟议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是在欧盟内部直接应对一些特定的可持续性挑战,或适用于一些特定部门。

[...]

الجدول الزمن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