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承诺进一步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打击非法捕捞,中国宣布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国内将同步修法》南方都市报,2025年4月16日
4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国正式加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
[...]经过多年准备和审慎评估,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决定加入《协定》,并于2025年3月17日向FAO总干事递交加入书。《协定》于中国递交加入书30天后,也就是[...]2025年4月16日对中国正式生效。
联合国粮农组织官网显示,《协定》设定了一系列最低标准,当外国船只寻求进入港口或停泊在港口时,港口国可对这些标准加以应用。通过执行规定的程序以验证 这些船只是否参与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并开展其他检验和执法措施,可阻止通过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作业捕获的鱼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 ……
加入《协定》后,从中国港口上岸的或者进港的渔船要按照《协定》规定的措施实施监管。
…… 具体抽检和处置举措。一是抽检进港船舶。按比例对允许进港的涉渔外籍船舶进行抽检 …… 二是开展严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船舶所有相关区域、渔获物、渔具、设备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 三是处置违规船舶。对擅自进入中国港口的涉渔外籍船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
为配合《协定》实施,中国正推进修改《渔业法》 …… 2024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 充分考虑了《协定》的有关要求,增加了与《协定》相衔接的内容,为依法采取港口国措施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一是外国籍渔业船舶以及装载渔获物的相关船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装卸渔获物,应当经国务院批准的港口停泊,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口岸检疫、检查。二是 …… 被认定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外国籍船舶,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三是 …… 被认定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外国籍渔业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的,可以没收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罚款,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