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通过专法,保障外送员工资、申诉、工伤保障等权利
《外送员专法三读 每笔订单报酬保底45元随最低工资调整》,中央社,2026年1月6日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外送员权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有关外送员薪资报酬,明定每笔订单基本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时薪1.25倍,且不得低于新台币45元,每年将随最低工资时薪调升比率公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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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外送服务可能衍生报酬、停权、服务期间争议,三读通过条文明定建立外送员申诉制度,且业者若因违规事由而终止契约,应成立独立处理小组,受理申诉;小组成员人数不得低于3人,其中工会代表至少1人。平台业者不得因外送员申诉、协助申诉而有不利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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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通过条文明定,外送平台业者应替成立契约的外送员投保团体伤害保险及责任险,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员提供服务,但若外送员连续逾3天无提供服务,业者得暂时停止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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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部分,三读通过条文明定,若外送员发生职灾,平台业者未于8小时内通报,可处业者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若平台业者规避主管机关监督、检查,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若违反薪资报酬给付规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