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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非法院驳回寻求阻止东非原油管道建设的诉讼;民间组织曾引环境问题作依据
[翻译由企业责任资源中心提供]
”东非法院的判决使民间社会组织阻止东非原油管道建设、寻求正义的努力受挫“
......今日,东非法院(EACJ)就道达尔能源公司(TotalEnergies)、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以及乌干达和坦桑尼亚政府修建东非原油管道(EACOP)一案作出了重要裁决,这一裁决对乌干达和坦桑尼亚人民的环境权利产生了负面影响。
东非法院裁定,由于坦桑尼亚和乌干达政府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就案件提交日期提出管辖权初步反对意见,因此这些反对意见已经失效。法院认为,申请人本应在2017年而不是2020年提起诉讼,因此法院没有审理此案的管辖权。
因此,法院判定,包括民间社会组织自然正义(NJ)、粮食和适足生活权利中心(CEFROHT)、战略诉讼中心(CSL)和非洲能源治理研究所(AFIEGO)在内的申请人无法在东非法院继续审理该案的案情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