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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與跨國公司和其他工商企業問題工作組
人權理事會在第十七次會議上,通過其第A/HRC/17/4號決議,決定設立一個人權與跨國公司和其他工商業企業問題工作組,該工作組由五名獨立專家按均衡地域代表原則組成,任期三年。 [本文件載述了該工作組的任務,包括舉辦工商業和人權論壇]...工作組成員: 邁克爾·阿多先生、亞歷山德拉·瓜柯塔女士、瑪格麗特·容克女士- 主席、溥萬·塞爾瓦內森先生帕維爾·蘇爾彥德西加先生。工作組成員於2011年11月1日正式接手他們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