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比亞:法院判決部長無權吊銷中國鑫豐鋰業有限公司的採礦許可證
[翻譯由企業責任資源中心提供]
「法院判決納米比亞無權吊銷中國礦業公司的採礦許可證」,2023年6月27日
法官在週二作出判決,納米比亞礦業和能源部長無權吊銷中國鋰業公司的採礦許可證,吊銷採礦許可證需通過法院。
鑫豐鋰業有限公司在法院起訴納米比亞礦業和能源部長湯姆·阿爾溫多(Tom Alweendo)。阿爾溫多在4月吊銷了該公司的採礦許可證,並勒令公司在5月31日前停止開採作業。
鑫豐不服礦業和能源部長的決定,向納米比亞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表示部長無權吊銷此前由其本人作出的授予該公司採礦許可證的決定。
代理法官雷蒙·馬斯多普(Ramon Maasdorp)判決,「根據相關法律,第一被告(礦業和能源部長)無明示或默示的權利吊銷採礦許可證,吊銷採礦許可證須訴諸法院。」
礦業和能源部長和鑫豐均沒有立即就此發表評論。
去年10月,納米比亞政府禁止鑫豐把鋰礦石出口到中國,表示原礦出口屬於非法。鑫豐否認了相關指控,表示該公司出於測試的目的,向其中國總部運輸了75000噸鋰礦石,以便於確定在納米比亞興建的鋰礦加工廠的設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