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中國綠色「一帶一路」最新指南
解讀中國綠色「一帶一路」最新指南 2022年2月15日
今年1月,在《對外投資合作綠色發展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發佈後不到六個月,生態環境部和中國商務部又印發了另一份名字相似的建議——《對外投資合作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這份文件與去年的那份有何不同?有哪些新的內容?
簡單來說,新指南不僅重申了2021年工作指引中的建議,更聚焦於「一帶一路」項目整個生命週期內環境風險管理的具體問題,為能源、交通、礦業開採等特定行業的環境風險管理提供了更詳實的指引。
新指南還反映了最近幾個月更廣泛的發展。自去年7月的《工作指引》發佈以來,中國就支持海外綠色發展做出了若干重要承諾,尤其是習主席承諾中國將不再新建境外煤電項目,並支持發展中國家綠色低碳能源發展。11月,他進一步表示中國正在探索建立境外項目風險的全天候預警評估綜合服務平台。這些聲明都凸顯了需要進一步明確企業在開展海外業務時在環境風險問題上所負有的責任。因此,新指南進一步強調了2021年《工作指引》的一個要點——開展海外業務的中國企業僅遵守東道國的環境標準已經不再足夠,尤其是在東道國環境監管或執法能力不足的情況下。指南鼓勵企業在當地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在整個項目週期中都應參照國際通行規則或中國標準。[...]
新指南具體說了什麼?
2022年《指南》共有25項內容,描述了企業應如何對項目從規劃到建設、管理、乃至拆除的整個生命週期內的環境影響進行全盤考慮,並公開相關信息。
因此,《指南》鼓勵企業:
- 在東道國環境治理薄弱的情況下,採用國際通用規則標準或中國更嚴格的標準;
- 參考國際通行做法,完善內部環境管理體系,設專門人員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 選擇熟悉國內外環境法律法規且有能力提供國際化環境評估的咨詢服務機構;
指南還鼓勵企業重點降低三方面的環境風險:
- 污染:應控制和減少水、噪音、粉塵、振動、固體廢棄物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
- 氣候:企業應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積極貢獻「,例如優先選擇低碳項目(如能源)以及構建「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實施綠色採購」;
- 生物多樣性:企業應在項目建設前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若結果顯示生物多樣性面臨高風險,則應考慮重新選址。
《指南》把這些生態因素考量融入整個項目週期,包括要求聘請外部專家提供環境影響評估,與很多國際項目融資良好實踐標準接軌。
此外,《指南》為四個部門提供了具體的環境風險管理建議:
- 能源:企業應重點關注清潔和可再生能源項目;水電項目應減少對水生生物多樣性的不利影響。
- 石化:項目應加強控制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預防環境事故。
- 礦業:企業應加強污染控制和廢物處置措施。
- 交通: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應避免佔用自然保護區和重要野生生物棲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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