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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國際社會應通過戰略性合作與中國推動環境治理
《加強全球環境治理,世界應如何與中國互動?》,對話地球, 2026年1月6日
全球各國的政策制定者應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與中國的政府間合作,以推動在各類環境議題上的國際協作。
(……)全球南方國家可以通過持續且深化的合作來最大化自身收益。例如保持對中國可負擔清潔技術的獲取渠道、吸引中國在綠色產業的投資,並在綠色技術研發方面開展合作。
(……)它們必須在制定涉及中國投資和基礎設施項目的協議時更加謹慎,納入透明度條款、本地參與要求,以及獨立的監督與申訴機制。
東道國政府還應加強國內制度建設,以便能夠與中國企業在平等基礎上進行談判,並落實問責與利益共享機制,例如通過技術轉移等方式。建立由政府、民間社會、當地社區和中國投資者共同參與的多方平台,共同設計項目並監管實施,也將有所助益。這類機制能夠確保合作真正實現互利,並使相關利益方之間的收益分配更加公平。
全球科研界(……)應通過更清晰的規則、互惠原則與透明機制來維護並重塑與中國的科研交流。
(……)國際伙伴應推動更開放的數據共享、聯合標准制定及建立合作機制,確保中國的技術與專業知識能夠根據當地生態與社會條件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