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干達與坦尚尼亞聯手施壓東非法院,要求駁回針對東非原油管道計畫的上訴
摘要
日期: 2025年2月26日
地點: 烏干達
企業
East African Crude Oil Pipeline (EACOP) Ltd. - Parent Company受影響的
受影響的總人數: 1000
原住民: ( 1000 - 肯亞 , 油、氣、煤 , Gender not reported ) , 環境問題小組: ( 1000 - 肯亞 , 油、氣、煤 , Gender not reported )議題
Clean, Healthy & Sustainable Environment , 土地權 , 土著人 , 人權維護人士 , Access to Justice & Legal Protection回應
Response sought: 否
資訊來源: News outlet
烏干達與坦尚尼亞政府近日聯合要求東非法院(EACJ)上訴庭駁回來自烏干達、肯亞和坦尚尼亞四家民間組織要求叫停東非原油管道(EACOP)建設的申請。 2月24日,在盧安達首都基加利舉行的聽證會上,烏干達副檢察長查爾斯·奧馬(Charles Ouma)與坦尚尼亞總檢察長辦公室代表馬克·穆爾瓦博(Mark Mulwabo)向五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提出駁回上訴,並認為其「浪費國家資源且可能開啟危險的司法先例」。這份訴狀由非洲能源治理研究所(AFIEGO)、食物與適足生活權利中心(CEFROHT)以及肯亞和坦尚尼亞的自然正義與戰略訴訟中心等民間組織於2024年12月聯合提出,是民間組織針對價值數十億美元的東非原油管道計畫的第二輪法律阻擊。此前,東非法院初審庭曾於2023年11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民間組織2020年提起的類似訴訟,認為原告本應在2017年兩國簽署東道國政府協議時提起訴訟,而非拖延至2020年。
2月24日,東非法院上訴庭的五位法官在上訴聽證會中指出,初審庭過度關注時效問題,卻忽略了對生態系統威脅等核心爭議的審查。法官也認為判決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的做法有失公允,因為本案系非營利組織代表東非共同體全體成員國民眾利益而發起的,上訴人要求撤銷這一判決。主持上訴委員會的涅斯托爾·卡約貝拉法官(Nestor Kayobera)聽取了雙方律師意見,以決定本案是否值得重新審理。上訴人代理律師賈斯汀·塞穆亞巴(Justin Ssemuyaba)強調,東非原油管道相關政府間協議及東道國協議系秘密簽署,導致民間組織無從及時獲取資訊並提出異議,因此訴訟超期這一主張不成立。烏干達代表奧瑪則堅持本案應被駁回以避免司法資源浪費及不良示範效應,並稱原告早已知悉關鍵協議內容卻執意起訴。坦尚尼亞總檢察長辦公室的穆爾瓦博指出原告方本可以透過質疑兩國政府都認可的環境和社會影響評估(ESIA)報告等程序維權,而不是對已落地的協議發起訴訟。
這條被兩國政府稱為「不可阻擋」的東非原油管道全長1443公里,採用加熱技術貫穿烏干達霍伊馬(Hoima)與坦尚尼亞坦噶港(Tanga),計劃運輸2027年開始開採的烏干達原油。本計畫由道達爾能源(持股62%)、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持股8%)、烏干達國家石油公司與坦尚尼亞石油發展公司(各持股15%)共同開發。